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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经费报销说明
更新日期:2019-05-03

   针对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经费报销过程中,项目组报销时会经常遇到“差旅费”、“会议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三个科目额度不均的情况,经与财务处充分沟通,特作说明如下:
       1. 2016年之后批准的项目,上述三个科目在财务系统中已合并为一个预算科目,可直接报销。
       2.2016年之前批准的在研项目,因在财务系统中三个科目有独立的预算额度,若出现差旅费额度不够,会议费或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额度有盈余的情况下,项目负责人可书面报告财务处进行额度调整后再予报销(反之亦然)。报告中请写明文件依据:
      《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