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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 关于做好 2019 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9-03-25

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

学校2019年人员公开招聘计划已于2019年1月13日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为贯彻落实好校党委常委会议精神,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积极为推动“双一流”创建,提供必要的人

才支撑。现就做好2019年公开招聘博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公开招聘博士计划

2019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博士83名,部门指标详见附表。

博士年龄要求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年龄要求按照该办法执行,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须40周岁以下(日期截止1978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常年进行,博士招聘报名时间截止至

2019年12月31日,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

三、考核

本年度各相关部门招聘人员时,均须在面试前与学生处联系进行心理测评,测评结果由人事处反馈各相关部门,再进行面试考核。

高层次人才、博士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时间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核。考核主要以试讲方式进行,在考察其教学能力的同时兼顾考察其科研能力,主要包括其参与科研工作情况、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和今后科研发展的潜力等方面。

考核主要由部门和人事处共同负责,人事处根据各部门提出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处组织集中考核或部门与应聘者联系进行考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考核结果及拟聘人员材料报送人事处。

四、拟聘人员的确定

人事处根据专家组或招聘部门意见,对拟聘建议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测评结果、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聘用)协议,从通知考核结果起超过10个工作日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拟聘资格。

五、聘用人员的材料要求

考核结束后 7 日内,部门须将《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昆明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昆明理工大学招聘人员考核总评表》、《昆明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拟聘人员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其中,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同时提交《昆明理工大学调入人员登记表》、《昆明理工大学调入人员审批表》、《昆明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

《昆明理工大学招聘人员考核总评表》,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高层次人才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昆明理

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聘用协议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聘用高层次人才和博士待遇

(一)考核交通费。凡省外到我校参加考核,被学校录用的应聘者到学校报到后,按其面试时往返昆明交通费总额给予报销。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上述标准给予补贴,学校所在地须以其从国外回国到昆明的中转站或其家庭所在地替代。

(二)配偶工作问题。达到高层次人才四、五层次条件的,学校不再解决配偶工作,其他层次人才配偶工作问题仍按《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执行。博士所学专业为英语、设计学、电气工程(一级学科)、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其配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符合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政策、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学校方解决其工作问题。其他专业本年度原则上不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三)高层次人才的待遇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文件执行。凡受聘的博士,英语、设计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专业学校提供购房补贴20万元;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电气工程专业学校提供购房补贴15万元;其它专业学校提供购房补贴人民币

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人民币3万元。

(四)根据《昆明理工大学关于调整新聘用人员租房补贴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受聘人员符合条件的在进校一年内,博士享受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

(五)受聘博士学校积极支持申报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购房补贴及工作经费资助和其它人才培养项目的申报;工作满一年的,且达到学校教师破格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可按照学校规定程序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破格评审。

七、招聘工作要求

(一)书记院长总负责。各学院书记院长要亲自负责本部门的招聘工作,组织安排好部门内负责招聘的专门人员,与应聘人员联系、安排面试事宜等各环节具体事务。书记院长要了解、掌握部门招聘工作进展状况,并经常跟踪监督、检查、指导,促进招聘工作的落实。

(二)各部门要根据学校推进“双一流”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要求,大力吸引学科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依托学科平台、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广泛发动部门的干部职工、专家教授参与,多方推荐引荐高层次人才。

(三)各部门考核要严格按照《昆明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昆理工大校人字[2007]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严格遵守招聘纪律,认真落实招聘计划,招聘过程中做到零投诉。

(四)各部门要统筹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和部门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签订与部门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实际,统筹人才引进工作与现有人才的有序流动、合理配置的关系,坚持人才以用为本的原则,根据职工个人特长,用活用好现有人才,引导职工有序流动;要协助解决好引进人才的生活问题,妥善安排好引进人员的教学科研工作,处理好团队建设与个人发展的关系,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部门师资队伍建设。

八、其他事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本通知由校人事处负责

解释。

                           

                                       2019年3月14日